根据交通法规和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交警会将急刹车导致的追尾事故判定为后车全责或者主要责任。这样的判定结果常常引起许多车主的不满,他们觉得这样的划分并不公平。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的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必须与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如果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安全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能小于50米。 因此,只要事故发生时不是由于前车违规造成的追尾,责任通常会落在后车身上。这意味着后车驾驶人应该对追尾事故负责。然而,如果后车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前车故意刹车,例如行车记录仪等材料,交警在认定责任时可能会将责任归给前车。 那么,当发生了这样的追尾事故后,应该如何处理呢? 首先,无论是私下解决还是通过保险公司报案处理,我们都可以不必争论谁对谁错。根据交规,后车一般承担责任,因此我们可以用手机拍下追尾碰撞受损部位和车辆位置,并尽快将车辆移到安全地带。 如果选择私下解决,我们可以与对方自行协商处理方式;如果选择通过保险公司解决,我们需要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并按照其要求前往指定地点办理快速事故处理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