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在交通事故中追尾事故比例高达50%以上,而追尾又涉及到多辆车,因此在划分责任的时候往往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像一车急刹二三车追尾责任该怎么划分呢?通常会有以下几种情况: 1、二三车分别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行驶,一车突然无征兆急刹,导致二三车避让不及发生追尾,此时一车无故急刹是导致这起事故的导火索,因此一车负全部责任,赔偿二三车的损失; 2、二三车分别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行驶,一车先急刹,二车也跟着急刹,但三车未及时察觉到前车急刹,导致避让不及与二车发生追尾,而二车又因为追尾后的惯性撞到了一车,此时三车负事故的全责,赔偿一车和二车; 3、二三车分别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行驶,一车在最前面受到了其他机动车、非机动车或行人的干扰,踩下急刹导致三车追尾,这种情况下三台车都没有责任,由导致一车急刹的干扰方承担责任,赔偿三台车的损失; 4、一车突然急刹,二三车在没有保持安全车距的情况下造成三车追尾,此时事故的责任主要在于二三车,二车负责赔偿一车,三车负责赔偿二车。 以上就是关于连环追尾事故责任怎么划分的具体内容,正常来说,发生连环追尾事故的起因大部分都是后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所以多数连环追尾事故的责任都是由后车来承担,例如第二辆车赔第一辆车,第三辆车赔第二辆车,以此类推。 |